荷蘭中央銀行要求,當地的加密貨幣服務供應商需要取得營業許可。
荷蘭報章《 De Telegraaf 》本月 11 日報道,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將會收到荷蘭中央銀行的要求,要求該批機構張要得到由央行簽發營業許可。該報指,新措施要旨為「防止加密貨幣被用於洗錢、不法行為、資金轉移或協助恐怖主義」等關於 AML 的要點。
荷蘭在歐洲多國中,對加密貨幣的態度比較猶豫,例如今年八月,荷蘭中央銀行區域董事 Petra Hielkema 曾宣稱,因為可能對顧客帶來風險及未能「使用」,加密貨幣並沒有被視為「真正貨幣」,但該銀行沒有禁止加密貨。現在,荷蘭將會提出要求,指如果加密貨幣服務供應商如要獲得許可證,需要了解客戶身份、做好「認識你的顧客」的管理,並定期報告異常交易細節,數據由荷蘭中央銀監察。
各國中央銀行對加密貨幣態度大體反面,但也有不少推出自家加密貨幣。上月中,加拿大、英國與新加坡中央銀行已經將央行加密貨幣列為可以解決跨境支付問題的考慮方案。
但同一星期,阿塞拜疆中央銀行表示,不打算發行國家支持的加密貨幣。該銀行主席 Alim Guliyev 表示,由於相信「數碼貨幣」與類似金融工具的使用「有著巨大風險」,所以中央銀行對待加密貨幣趨向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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