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專題 02】加密貨幣的本質,概論 Coin 與 Token

撰文:《幣訊》 | 內容協力:9up.io

自從中本聰在 2008 年 10 月底發表論文,翌年 1 月把比特幣(Bitcoin, BTC)正式上線後,區塊鏈和加密貨幣已經渡過了 10 個寒暑。科技發展之快,也許令人慨嘆了解他們不夠多,然而 it’s never too late。繼上次了解區塊鏈之後,今次就讓我們學習「加密貨幣」本身。

在這篇新手專題的文章,你將能了解:

(1) 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的前身歷史
(2) 加密貨幣的定義和本質
(3) 錢幣類別加密貨幣(coin type cryptocurrency)
(4) 代幣類別加密貨幣(token type cryptocurrency)

加密貨幣的前身歷史

跟「區塊鏈」(”Blockchain”)一樣,「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一詞同樣沒有出現在中本聰的論文之中,加密貨幣同樣是往後的人發明出來的詞語。不過類似於加密貨幣的概念,就比中本聰的論文早很多年已經出現。

早在 1983 年,美國密碼學家 David Chaum 就構思過使用匿名密碼學技術,創造出無法被追溯的電子支付模式。到了 1995 年,他再聯同 Amos Fiat 以及 Moni Naor 發表另一篇文章《Untraceable Electronic Cash》

而早在 1989 年的時候,Chaum 已經創立電子金錢公司 “DigiCash”,將他的想法實踐。微軟(Microsoft)創辦人蓋茨(Bill Gates)對他們的業務表示過讚賞,部分銀行如馬克吐溫銀行(Mark Twain Bank)、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更曾經採納過 DigiCash 的系統。但由於公司的擴張步伐不順利,公司最後在 1998 年破產。

除了 DigiCash 之外,上一篇介紹區塊鏈的文章,曾經提及過的戴偉(Wei DAI, 音譯)“b-money” 構思,亦都屬於加密貨幣的一些前身概念,他的概念亦被中本聰所用。

跟戴偉一樣,密碼學家 Nick Szabo 同樣在 1998 年發表了 “Bit gold”,提出參與者貢獻電腦運算力去解決加密難題,以產出新的 Bit gold,這跟後來中本聰提出以工作量證明(Proof of Work, PoW)產出比特幣相似。

至於在 2004 年 8 月,電腦科學家 Hai Finney 提出了「可重用工作量證明」(Reusable Proof of Work, RPoW)電子現金技術。Finney 曾經表示,RPoW 其實是改良了 Adam Back 的「雜湊現金」(Hashcash)和 Bit gold 的 PoW 技術成果。

Finney 還有另一個身分,就是中本聰以外的第一個比特幣使用者,他早在第 70 餘個區塊就加入挖礦,並且曾經以電郵鼓勵中本聰。然而 Finney 在 2013 年患上「漸凍人症」(ALS),並在翌年逝世。

加密貨幣的定義和本質

至今,大眾想起加密貨幣,就會想起比特幣。而比特幣亦是公認的首種加密貨幣。雖然按照字面理解,「加密貨幣」就是「加密」(Crypto)和「貨幣」(Currency)的組合字詞,道理上也許應該只是包含兩者的字義。但其實比特幣的成功,某程度上也左右了「加密貨幣」的定義。為甚麼呢?

研究加密貨幣的學者 Jan Lansky,在 2018 年 1 月曾經在一學術期刊當中,講述過「加密貨幣系統」(”Cryptocurrency system”)的定義。他的定義有以下 6 點:

  1. 系統不需要一個中央權力機構,就其分布狀態達成共識。
  2. 系統能概觀加密貨幣本身和加密貨幣的擁有權。
  3. 系統能夠定義在怎樣的情況下,新的加密貨幣能夠產生。如果新的加密貨幣能夠產生,系統須定義該個新加密貨幣起源的情況,以及決定該個新加密貨幣的擁有權誰屬。
  4. 加密貨幣的擁有權,只能透過密碼學方式驗證判別。
  5. 系統容許透過交易,變更加密貨幣的擁有權。交易文件只可以透過,能夠證明加密貨幣現時擁有權的單位發出。
  6. 如果同一批加密貨幣的擁有權變更指示,在同一時間出現兩次,系統將只會執行其中一個。

至於美國詞典出版商 Merriam-Webster,亦在 2018 年 3 月宣布將 “Cryptocurrency” 一詞加到詞典當中。根據他們提供的定義,加密貨幣是:

「任何只在數碼領域出現的貨幣,通常不由中央機構或監管機關發行,而是使用去中心化系統,去記錄交易,以及管理新的貨幣供應,並且依賴密碼學避免虛假和欺詐交易。」

比特幣去中心化的發行模式,以及它的快速發展,其實不論在理論上以及實踐上,都已經打破了人們對於貨幣的想像。正因為他的成功,開創了加密貨幣的潮流,也奠定了它作為加密貨幣始祖的地位:往後的加密貨幣如沒有去中心化,如沒有密碼學技術加持,一律免談。這種定義,甚至正在影響電腦科學領域以外的不同人士。

即使我們退一步,只思考「貨幣」本身,比特幣都應該是一種成功的貨幣。貨幣其實是一種作為交易的中介,而且儲存價值的載體。比特幣價格雖然較傳統貨幣波動,但是過往以來都已經反映出它盛載了一定的價值,而市面上接受比特幣換取商品和服務的案例和機構亦愈來愈多,也能一定程度上證明了比特幣的貨幣地位。

錢幣類別加密貨幣(Coin)

根據 Coinmarketcap 數據,現時加密貨幣市場共有 2080 種加密貨幣,但是「加密貨幣」四字其實也無法解釋所有幣的定位。因為,加密貨幣還有「錢幣」(Coin)和「代幣」(Token)之分。

Coin 可以說是加密貨幣的最原始形態,因為比特幣都是屬於 Coin 的類別。Coin 擁有自己的區塊鏈,開放於公共領域,並且使用了分散式帳簿(Distributed Ledger)技術,資料都是存放和收集在不同的節點(node)當中,所有交易都是公開透明。

基於比特幣的開源(open-sourced)特性,以及它的成功,結果促使了一些後進的加密貨幣愛好者和技術專家,創立自己的加密貨幣。在比特幣上線兩年後,Tonal Bitcoin(TBC)誕生,成為了全球第二種加密貨幣,亦是錢幣界別的第二名成員。

TBC 在 2011 年初出現後,正式開啟了競爭幣(Altcoin)的發展,之後在同一年,Namecoin(NMC)和萊特幣(Litecoin, LTC)都相繼誕生。NMC,LTC,以至後來出現的 Peercoin(PPC)、Auroracoin(AUR)和狗狗幣(Dogecoin, DOGE),其實都是取用了比特幣的開源技術協定,再自行修訂一些編碼然後推出市場。故此以技術層面計,他們都被定義為跟 BTC 有著密切關係的競爭幣。

後來,一些優秀的開發專家決定不再重覆使用比特幣的開源協定,另起爐灶搭建了全新的原生區塊鏈(Native Blockchain),這包括了俄羅斯開發員 Vitalik Buterin,亦即是以太坊(Ethereum)和以太幣(Ether, ETH)的創始人。由此,錢幣類別加密貨幣的發展進入了另一個新階段。除了以太幣外,XRP、恆星幣(Stellar, XLM)、Waves(WAVES)、NEO、Counterparty(XCP)等都是來自原生區塊鏈的錢幣類別加密貨幣。

代幣類別加密貨幣(Token)

在 2017 年 1 月初,加密貨幣的數目只有 617 種;但到了 2018 年 1 月初,數目已經達 1355 種,增幅近 1.2 倍。當中的原因,絕對與代幣(token)的製造需求大增有關。

與 Coin 不同,Token 不需要擁有自己的區塊鏈,只需要依賴其底層技術的原生區塊鏈,例如以太坊、恆星鏈、Omni、EOS 就可以順利運作和交易。然而換轉角度看,如果其依賴的原生區塊鏈出現重大問題,這些代幣的運作也將面臨負面情況。

雖然如此,仍然有不少公司和團體都樂於發行代幣,其中一個原因是,製造代幣的方法實在相當簡單:就拿以太坊為例,代幣的結構和製作步驟已有現成模板提供。「懶人包」在前,製作商需要費神的地方實在不多,因此,以太坊其實滿足了很多希望盡快將代幣推出市面的商家。根據 Coinmarketcap 數據,在 2018 年 11 月中,加密貨幣市場大約有 1200 種代幣,當中以太坊代幣佔了當中近 9 成。

另外,Token 在現實使用層面,其實已經成為了個別資產的數碼化代表:部分公司確實已接納代幣,作為公司股份的呈現和贖回方式。另外,代幣亦可以作為特定服務的支付媒介。大家可以想像,部分公司為了開拓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方式,他們大可以生產一種新的代幣,並呼籲服務使用者購買代幣,並且以代幣換取服務。當然,代幣因為指定了用途,自然就不能夠用於其他領域,或者其他服務。

雖然代幣可被理解為一種次級加密貨幣,但是從經濟價值而言,也存在成功例子。著名的穩定幣 Tether(USDT),其實就是在 Omni 區塊鏈運行的代幣。在 2018 年 11 月中,USDT 市值 17.3 億美元,仍然是市值最大的穩定幣和代幣。至於排第二的是交易所幣安(Binance)推出的 Binance Coin(BNB),市值 8.95 億美元,而 BNB 是透過以太坊區塊鏈運行。

當然,一些資源充足的企業亦明白自行開發區塊鏈的好處,所以將發行代幣作為短期方案,並且以錢幣(Coin)作為主要目標,例如已經成功在 2018 年第三季開發自家區塊鏈的「唯鏈」(VeChain, VET)。

總結

在講解加密貨幣的歷史、定義和種類後,相信各位已經能夠了解箇中特性和細緻分別。值得一提的是,過往我們都從不同場域見到,以「虛擬貨幣」(”virtual currency”)形容加密貨幣的不少例子。然而從嚴格意義上看,虛擬貨幣實在不能跟加密貨幣等同之:最低限度而言,虛擬貨幣實際上不需要追求密碼學技術。故此,以虛擬貨幣形容加密貨幣,其實應視為傳意上的權宜之計,希望各位不要混淆呢。

 

以上內容由《幣訊》與 9up.io 共同協作撰寫。

【若你喜歡幣訊的內容,請輕按以下拍手鍵(可以按幾次)支持我們。】

熱門新聞

首創「零知識證明」ZK BuidlArk 黑客松 將於第八屆「台灣區塊鏈愛好者年會」展開 號召區塊鏈愛好者、 ZK 開發者,參與贏黑客松獎金!

回顧今年幣圈,Layer 2 的蓬勃發展,而展望明年,比特幣即將減半、許多 GameFi 項目方要推出 3A 大作、比特幣 ETF 可能會通過等創舉,區塊鏈技術及產業發展令人無比期待!由「臺灣區塊鏈愛好者協會」舉辦,「臺灣區塊鏈愛好者年會」今年邁入第八年,此次主題聚焦於「隱私計算」。知名Layer 2 團隊 zkSync Asia BD Head Sam, Mina Foundation DevRel, Philip Halsall、OKB Layer 2, X1負責人及...

Compliance Challenges and Response Strategies for Virtual Assets Platforms in Hong Kong

Throughout this essay, a comprehensive operational guide into the compliance and regulation of the Securities & Futures Commission of Hong Kong (SFC) is given to shed light on the operation of centralized exchanges on the heels of official licensing.

熱門標籤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