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月 15 日,路透社收到一份由美國民主派佔多數的金融服務委員會所草擬的立法草案副本,當中建議禁止一些巨型科技企業成為某種金融機構,也禁止推出其自身的加密貨幣。
該草案名為「Keep Big Tech Out Of Finance Act」,當中更建議,如果有企業違反有關規則,則需每天承受罰款 100 萬美元,希望藉此打壓類似 Facebook 的加密貨幣 Libra 的出現。
有關草案預期將會受到共和黨的強烈反對,因為共和黨鼓勵創新,而草案也難以獲得足夠票數通過。
即使在委員會中通過,草案也需要再通過參議院,令草案難以獲得通知。
但是,有關草案也是一個向大型科技企業所發出的警號,當中定義任何年收入達 250 億美元的企業為大型企常。
該些大型企業不能成立、維持或運作種數碼資產,用作交易和管理帳戶等等。
Facebook 的加密貨幣 Libra 計劃於 2020 年推出,在 Libra 計劃面世後,Libra 在全球引來廣泛關注。
數天前,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表明他自己並不是比特幣(Bitcoin)及其他加密貨幣的「粉絲」,因為他認為它們的價值並無基礎可言,而且價格經常大幅變動。他建議 Facebook 應尋求銀行協助,並需要受到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一樣程度的監管。
Circle 的聯合創辦人及行政總裁 Jeremy Allaire 也指出 Libra 的出現能夠促使政府加快訂立及透明化有關數碼資產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