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亥俄州眾議員 Warren Davidson 上月邀請加密業界人士,到華盛頓國會山莊出席圓桌會,商討加密貨幣法案詳情。昨日完結的圓桌會最終逾 50 人出席,有出席會議的業界代表認為,如果未能為加密貨幣訂立清晰法案,美國長遠將不會得到業界創新所帶來的得益。
CNBC 報道,與會代表除了包括行業領導如 Coinbase、Circle 等企業,還包括富達投資(Fidelity Investments)、納斯達克(Nasdaq)、State Street、Andreessen Horowitz 等。會上沒有反對立法的人士,亦沒有純粹投機炒賣的加密貨幣買家。
SEC 採用 1940 年代法例定義
Coinbase 法律及風險部門總監 Mike Lempres 在席上表示,「我們全部人都想有一個公平和有序的市場」,並希望當局能夠認真處理,明言「不需要(當局)做一些,跟以往做法一模一樣的事情」。
實際上,現時最接近能夠詮釋加密貨幣的美國法規,已經是 1946 年訂立的證券法:當時美國最高法院裁決提及的 “Howey Test”,就被現時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取用,去決定加密貨幣是否屬於「證券」(security)。雖然法規已經在 72 年前的產物,但是 SEC 主席 Jay Clayton 就曾經表示不打算更新法規,迎合加密貨幣出現的需要。
至於曾經在 SEC 工作超過 10 年的 Circle 高級律師 Carla Carriveau 就認為,當局可以澄清現行法律並提出豁免,但相信始終需要國會行動,才能產生真正的影響,「國會需要行動,因為 SEC 已認為他們的想法已經正確,並認為已經做了他們需要做的事」。
與會者擔心寒蟬效應阻礙創新
與此同時,有多間公司都在圓桌會上接連講解他們的首次代幣發行(ICO)項目,並想知道這些 ICO 是否合規。由於部分 ICO 具備應用實例,這些項目的負責人就認為不應該受證券法監管,而是應歸類為商品(commodities),並受到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監管。然而,觀乎 SEC 官員的言論,暫時只明確表達過比特幣(Bitcoin)和以太幣(Ethereum)不屬於證券。
與會者擔心,如果業界因為當局法例不清晰,擔心造成條文上的誤判,將會造成寒蟬效應,損害美國的科技創新。富達投資法律部門總監 David Forman 表示:「如果法例本身是不明確、沒有寫明、或者是未知的,懲罰想錯了的人,這個做法都不合適」。
觀乎 SEC 現時的做法,他們現時對於保護消費者和投資者作為當前要務,所以對於錯誤理解法例的人都會從嚴處理。除了部分擺明車馬屬於詐騙的 ICO 會遭當局檢控外,一些未完成登記程序的 ICO,或犯下其他相對細微問題的項目,都會受到 SEC 處分。
業界代表:美國尚有機會成領導
美國當局對待加密貨幣的態度,亦令一些企業和項目負責人猶豫。過半與會者都提出了一個擔憂,指出如果美國當局的打壓太強,或者不給予清晰指引,期望以美國作為根據地的項目最終會改變主意,轉到較開放的國家落腳。
Consensys 律師代表 Joyce Lai 表示:「世界各地的競爭是真實的,但現在其實還有時間和機會讓美國成為(業界)領導者」。至於交易所 Kraken 創辦人和行政總裁 Jesse Powell 就表示,現時外國公司能夠超越美國的對手,「而籌集最多資金的人,就是贏家」。他又表示,現時除了美國公司的競爭力不足外,美國人也無法投資外國項目。
會議召集人:將迅速起草提案
歷時 4 小時的圓桌會完結後,召集會議的 Warren Davidson 都了解到,他希望發起的加密貨幣法規提案來到這刻還未成型。但他亦表示,會議當中已經聽取到業界的意見,知道起草和介紹時應包括哪些內容,形容自己之後將迅速行動:「我有信心我們可以向前邁進,使其成為美國一個繁榮的市場。我們必須這樣做,我們過往在互聯網領域也做得很好。」
除了 Warren Davidson 之外,兩黨關注加密貨幣立法的議員都有出席今次圓桌會,包括共和黨北卡羅萊納州眾議員 Ted Budd,共和黨明尼蘇達州眾議員 Tom Emmer,以及民主黨佛羅里達州眾議員 Darren Soto。Emmer 在會上表示立法工作需要向前,「沒有時間再拖」。至於 Soto 就認為,國會要就加密貨幣展開新一輪辯論,包括「可能需要訂立新類別,將它(加密貨幣)定義為一種新型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