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讀這篇文章的讀者,看到首次代幣發行(ICO),你會想到甚麼?你可能想到它可以是圈套,可以是高風險的投資決定,也可以是一個偉大事業的開端。無論如何,它或許已經成為「比特幣」和「區塊鏈」之外,讓人初步認識加密貨幣和區塊鏈行業的另一個詞語。既然如此,我們更加需要了解 ICO 是怎麼一回事。
在這篇新手專題文章當中,你將能夠掌握:
- ICO 歷史概況
- ICO 相關術語介紹
- ICO 的優點
- ICO 的流弊
- ICO 行政監管例子
ICO 歷史概況
ICO 全名 “Initial Coin Offering”,中文譯作「首次代幣發行」,是現今區塊鏈項目的集資方式之一。跟其他商業機構一樣,區塊鏈項目不一定需要以 ICO 形式籌集資金,他們其實可以透過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首次公開招股」)的方式在證券市場上市,但因為他們的項目跟區塊鏈有關,他們亦傾向選擇透過加密貨幣集資,同時亦以發行加密貨幣作為交換條件,所以也令不少人幾乎將區塊鏈項目集資與 ICO 劃上等號。
全球第一個 ICO 項目名為 “Mastercoin”,是由軟件工程師 J.R. Willett 在 2013 年發起。Willett 在 2012 年為 Mastercoin 撰寫白皮書,並且翌年在比特幣的技術協定之上創造了 Mastercoin,並且啟動 ICO。當時 Mastercoin 項目在加密貨幣市況良好時集資,成功募得 4700 個比特幣,以當時價格計總值 500 萬美元。後來 Mastercoin 改名為 “Omni”,並且成為其中一條著名的公有區塊鏈。當中使用 Omni 鏈的最著名例子,就是美元穩定幣 Tether(USDT)了,也即是說 USDT 其實是其中一種 Omni 代幣(Token)。
ICO 在 2017 年迎來了一股熱潮,這個熱潮也為 2017 年的加密貨幣牛市,起了不少催化作用。根據 “ICORating” 在 2018 年 2 月發表的報告,2017 年全球 ICO 發起項目數量逾 800 個,集資總額高達 61.8 億美元,單在第四季已經募得 30.8 億,接近全年總額一半,至於 2017 年項目的集資中位數是 172 萬美元。而該年集資最多的 ICO 項目分別為 Hdac 和 Filecoin,分別募得 2.58 億美元和 2.57 億美元。
雖然通訊軟件 Telegram 在 2018 年初,以短短個多月時間募得 17 億美元,專注區塊鏈和智能合約創新的 EOS 亦在 2018 年 6 月結束了持續一年的集資計劃,以全期 41 億美元集資總額晉身「ICO 之王」,但是眾多 ICO 在 2018 年的集資能力,始終跟加密貨幣價格一樣,有著持續下降的趨勢。根據 “ICO Data” 的資料顯示,2018 年 7 月至 11 月的全球 ICO 集資額只有 13.4 億美元。在 2018 年 9 月期間,以太幣(Ether, ETH)價格下跌至 200 美元水平,當時就有報道指出,多個 ICO 團隊大舉拋售集資所得的 ETH,導致幣價下挫。
ICO 相關術語介紹
大家或許在認識各個 ICO 項目的詳情時,都會見到一些術語,未必能夠即時理解清楚,可能要多作推敲。趁著新手專題的機會,就向大家介紹幾個 ICO 相關術語。
“Soft Cap”
Soft Cap 是項目方,在公眾集資階段訂立的最低集資額門檻。通常這個門檻確保了項目方,能夠按照他們在項目白皮書所訂立的發展計劃,進行各種工作。通常而言,一個健全的項目在推出市場集資時,集資額都會超過 Soft Cap,這可以說是一個 ICO 項目能夠向前的基本要求。然而,總會有些項目是連 Soft Cap 都無法達到,結果他們就要結束項目,將原先籌得的款項退回給投資者。不過,上述也只是多數發生的情況。部分項目方會選擇繼續發展,但是發展規模或會縮水,或會重整,或者是伺機而動,尋找其他集資機會。
“Hard Cap”
Hard Cap 是項目方設定的集資絕對上限。世上沒有不愛錢的公司,區塊鏈和加密貨幣初創如是。通常而言,項目方都會將他們的 Hard Cap 金額定於極高水平,難以企及,但總有些項目是能夠百分之百滿足這要求而結束集資。如果在募資期間,項目方在早段時間已經到達 Hard Cap,自然是可以將一切計劃提前,例如是發放代幣等。但如果項目方的集資額超越上限,但又沒有退回這些多出的資金,投資者就必須慎防項目方可能挾帶私逃。
雖然,項目方訂立超高 Hard Cap 有助公司發展,但假設投資者的認購量存在上限,這也意味著會有更多不同人士參與了集資計劃,令貨源分散,甚至氾濫,這對於希望幣價能夠急升的投資者來說,也未必是完完全全的好消息。
白皮書(White Paper)
白皮書是 ICO 項目的靈魂所在。項目方以文本形式向投資者傳達項目的各種詳情,在很大程度上,白皮書是判斷項目好壞,是否值得投資的重要參考文件。通常而言,白皮書具備的內容包括:簡介、免責聲明、目錄、市場概況和問題、項目產品詳述和解難能力、代幣發行詳情、資金運用計劃、團隊成員和背景資料,以及項目發展路線圖。好的白皮書可以吸引投資,但是差勁的白皮書可以錯漏百出,滿佈破綻,令外界質疑對項目的信心。
黃皮書(Yellow Paper)
黃皮書一直較少被提及,但對於認真開發和受人注意的項目,都是相對重要的。黃皮書被視為「白皮書二號」,因為它一般會專注於講解項目產品的技術詳情和創新,而不再只是白皮書的一個附屬部分。黃皮書對於一般投資者而言,當然會比白皮書的內容更加艱澀,但這是項目方一展身手的好機會。在一些情況當中,黃皮書的技術內容更有機會經已透過學術討論而成。以太坊都曾經發表過屬於它們的黃皮書。
白名單(Whitelist)
白名單是一種預先登記制度,通常而言,項目方在未宣布推出代幣銷售之前,就會對外推出白名單,給希望參與認購的公眾投資者預先登記。在於某些項目而言,白名單可以是保送投資者,順利進入代幣銷售程序的名單,因為部分項目在公開銷售的反應會非常熱烈,認購難度會變得十分高。白名單所需的資料完全由項目方而定,部分項目可能只要求投資者填上姓名,但部分項目可能要求更多個人資料,以至錢包地址、認購數量等等,可以說是滿足了部分「認識你的客戶」(Know Your Customer, KYC)的資料條件。
私人銷售 / 預售 / 公開銷售
私人銷售(Private Sale)、預售(Pre-sale)和公開銷售(Public Sale)是ICO 項目方集資的不同面向方式和程序,基本上就是按著先私人銷售、後預售、最後公售這三個程序順序進行。私人銷售作為項目方尋找資金的首個機會,他們多會向機構投資者、財力雄厚的私人投資者、私人或家族基金等埋手,希望獲得這類投資者的大筆資金。一方面是上述投資者的聲譽,另一方面是上述投資者有力大量認購,項目方將會給予上述投資者最大的價格優惠,讓他們成為最重要,身份最尊貴的 VIP。如果募資額充足,項目方可能在私人銷售階段結束後就停止募資,毋須散戶的資金投入。
預售就是經過私人銷售後的另一階段。這個時候吸納的投資者,可能包括原先屬於上一階段,但當時最終沒有加入的投資者,另外也包括一些中型認購規模的投資者。此外,還可能包括一些已經在白名單當中的散戶-項目方能夠安排他們進入預售。預售未必具備價格優惠,但如果具備的話,程度將會在私人銷售和公開銷售之間。視乎項目方的做法,預售的認購者也可能有較大機會認購成功,或者能完全認購到他們期望的代幣數量。
至於公開銷售就是募集資金的最後階段,這個時候吸納的投資者最多元,是來自五湖四海的散戶,但是他們的認購規模也是最小的。他們獲得的價格優惠程度最小,甚至可能沒有優惠。不論從甚麼角度而言,這個時候認購項目的投資者,他們是最大機會成為「不幸的一群」,原因將在稍後再詳述。
Gas War
Gas 是以太坊當中,執行計算動作(computation)的驅動工具,將以太幣或者其他代幣在以太坊當中傳送,本身已經是一個運算動作。而 Gas War 就是形容,當項目需要透過以太坊區塊鏈集資或者發送代幣,他們引致了群眾大量頻繁使用以太坊區塊鏈,導致網絡擠塞。為了讓傳送幣的過程加快,趕及在任何申請限期前完成,自然需要提高 Gas 值,即付出更多的 Gwei。在 Gas War 期間,用戶需要用到的 Gwei 可以是平常時期的 10 倍,甚至更多。
ICO 的優點
ICO 具備一個相當顯著的優點,就是能夠將公眾集資的過程,以相對簡易的形式完成。過往而言,如果公司和企業需要向公眾集資,他們基本上都要走上 IPO 一途,即向證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開招股計劃。證券行業發展至今已經非常成熟,不論在準備工夫、申請程序以及接受監管部門的審核,當中的過程都是漫長而複雜的,而且執行成本相當高。
但是以現時計,世界各地政府普遍暫未規管 ICO,部分政府甚至不打算規管。公司和企業只要準備好發行技術,以及闡述產品的細節,例如項目白皮書,他們就有能力將 ICO 推出市場,並且向公眾集資,免卻不少申請和審核程序,而且大大減低執行成本。從另一方面看,ICO 其實掃除了 IPO 高要求、高門檻的特色,令只有一般條件的公司和企業都可以向外集資,有更大的機會提升財政實力,幫助公司的發展。
同時,由於加密貨幣和 ICO 都是基於互聯網而生,這意味著 ICO 在本質上,已經是一種無國界、無地理限制的集資方式。除非 ICO 項目方出手篩選認購者的身份和背景,否則參與認購的人士,理應可來自世界各地。所以,ICO 除了把集資變得簡易化,也把集資變得全球化。
另外,雖然 ICO 項目方發行代幣是為了集資,但是這不代表代幣持有人就會擁有發行公司的股份。無論加密貨幣升多少、跌多少,影響的就只會是代幣持有人的身家,公司的股東仍然牢牢掌握著管理權。不過在證券市場,以及「同股同權」的情況下,股票持有人手執股票的數量,就直接代表了對該間公司的同等實質控制權。所以,對於希望對外集資,但不希望失去公司控制權的人而言,發行 ICO 項目是相當值得考慮的選擇。
ICO 的流弊
不過,ICO 也不是沒有缺點的。雖然我們一般都會理解,能夠簡便地發行加密貨幣應該是一件好事,但在實際情況下,這應該是一道雙面刃。我們在介紹智能合約和以太坊 ERC 協定的時候,已經提及過生產 ERC20 代幣非常方便,可以只是一時三刻的事。太容易生產代幣的反效果是,集資的底線和門檻變得愈來愈低,這無可避免地讓一些貪婪之徒都進入這個資本市場魚目混珠。如果對投資者對於項目缺乏足夠的認識,就可能會落入陷阱。
以現時情況計,推出誤導甚至虛假的 ICO 項目,已經成為了其中一種新興的詐騙手段。《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 WSJ)在 2018 年 5 月曾經發表過調查報道,研究了市面上 1450 個已上載了白皮書的 ICO 項目,當中近 19% 被視為危險項目,涉及金額超過 10 億美元。
被該篇報道列為「危險」的項目,都具備了一些誤導、虛假 ICO 項目常有的特徵。例如是白皮書內容涉及剽竊、抄襲(Plagiarism)、執行團隊人員失蹤或假冒等。關於抄襲,市面上確實曾有多個 ICO 的白皮書,出現了內容重複的情況。其重複的內容,在常理當中實在不應該出現,例如項目的市場計劃、保安措施等。
至於執行團隊人員失蹤或假冒的情況,就是關於團隊的成員介紹,包括相片,個人背景資料等,都可能用上缺乏版權限制的「大眾臉」肖像照,或者是杜撰姓名,職銜等,如能夠向被盜用身份的真人求證,就能夠揭穿項目造假。換個角度看,如果執行團隊立心以虛構的人物和身份示人,公眾基本上亦難以跟他們接觸,聯絡他們也會變得近乎不可能,他們亦未必回應公眾的查詢。
然而,即使散戶投資者不是認購了上述的「危險」ICO,也有可能處於險境之中:這跟初創發展的本質,以至集資過程和來源相關。首先,很多 ICO 都是具備初創公司背景,他們研發的產品和服務,以至它們最終能否獲得經濟回報和發展前景,都是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這可能會直接或者間接影響代幣的價格。
此外,現時很多 ICO 項目都會選擇先向私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預售,謀求獲得更多個大筆資金支持項目發展。通常而言,這些大手筆認購的私人和機構投資者,他們在認購 ICO 時會獲得項目方提供很大的價格折讓。跟一般散戶相比,以同一金額的資金計,私人和機構投資者獲得的代幣數量可以是散戶的 5 倍、10 倍,甚至更多。即使市況向下而需要大量拋貨,這些投資者很可能因為
代幣成本價極低而絲毫無損,但是無機會接受價格優惠的散戶就會處於虧蝕,這個亦是散戶投資ICO 的風險因素之一。
另外,如果代幣本身在加密貨幣圈子當中,都無法獲得很高的認受性,這能令代幣的流動性(liquidity)持續偏低,意味著投資者可能有更大的風險,承受代幣的價格波動。所以有不少人認為,認購 ICO 應該比其他投資更加量力而為和謹慎,不宜大手買進。
ICO 行政監管例子
ICO 既是新興的募資方式,而項目推出的代幣,即加密貨幣也是一種嶄新的資產類別,這令到不少國家和地區需要重新評估,ICO 對他們的金融經濟和創新所帶來的影響,而釐定出不同的標準。
在於部分國家而言,加密貨幣本身已經屬於禁止經營和買賣的資產類別,這令到 ICO 更加無可能獲得生存的空間。就以現時(2018 年 12 月)的中國為例,經營、銷售、交易 ICO 仍然屬於違法行為,會遭到當局打擊。中國人民銀行曾經形容,ICO 本質上是「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更可能牽涉「金融詐騙和傳銷」等非法行為。而在目前,中國針對 ICO 的情況未見放緩,預料會繼續受到打擊。
至於現時在部分國家發生的情況是,政府當局沒有將 ICO 定性為非法的集資項目,但是會研究和認真審查市面的 ICO,留意他們會否觸犯現行的法例,例如證券法規等,因為在審查過程中,當局可能會懷疑部分 ICO 其實具備證券性質,發行商或者買賣機構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2018 年 11 月初,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就發出新聞稿說,買賣 ERC20 代幣的交易所EtherDelta 在未登記情況下經營證券交易所,觸犯了美國證券條例。公司創辦人 Zachary Coburn 最後向 SEC 繳交了 38.8 萬美元而結案。新聞稿提到,部分代幣其實符合證券定義,買賣機構即加密貨幣交易所就會被歸類為「證券交易所」,需要向當局登記。
當然,還有一些國家是對於 ICO 抱持著歡迎態度,並且訂立法規正式管理,例子包括中東的阿聯酋:當地的「證券及商品委員會」官員在 2018 年 10 月表示,要訂立為 ICO 度身而造的法例,預計在 2019 年上半年完成。他們並且會跟當地的證券交易所合作,期望他們能夠開發一個專門為 ICO 項目而設的交易平台。
泰國是另一個推動 ICO 合法化的國家。他們的做法是成立「ICO 門戶」(ICO Portal)制度,由這些門戶機構負責篩選合規的 ICO 項目,過關的項目就可以對外銷售。門戶並且要負責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認識你的客戶(KYC)等程序,以及智能合約代源碼的檢查。然而,他們並不可以對項目作出任何保證,亦不可對投資風險作出建議。而除了 ICO 之外,泰國現時已經推出了加密貨幣交易所發牌制度。
總結
大家可以看到,ICO 在於現時而言,仍然在加密貨幣和區塊鏈行業佔有相當重要的位置。雖然加密貨幣熊市讓 ICO 活動和不少項目方都變得相對沉默,但只要市況向好,或者監管制度明朗化,相信 ICO 範疇能夠再為市場貫注生氣。然而,除了 ICO 之外,業界也開始研究 IPO、ICO 以外的集資可能,那就是 RICO 和 STO 產品了。關於這方面的內容,請各位留意下一篇新手專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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