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两位众议员,包括在 9 月召开加密货币立法圆桌会议的共和党 Warren Davidson,以及民主党的 Darren Soto 本月 23 日前在众议院提交议案,建议将加密货币排除于美国《证券法》之外。今次的议案,被视为寻求美国当局清晰规管加密货币的其中一步。
Davidson 和 Soto 的提案 “Token Taxonomy Act of 2018” (H.R. 7356) 提到,建议修改 1933 年的《证券法》和 1934 年的《证券交易所法》,不要将加密货币定义为“证券”(“securities”)。提案并且建议,指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更改监管细节,令加密货币之间的兑换行为能够免税。
Davidson 表示,推出提案是希望在法制上,让加密货币获确立为一种新的资产类别。他并且说,法案“能够避免加密货币被定义为证券,同时让联邦政府更有效地规管首次代币发行(ICO)项目”。至于 Soto 就表示,今次的提案是重要的一步,他们仍然期望内容有进步空间,希望今后收集到更多意见。
圆桌与会人士批现时法例含糊
今次的提案其实是 Davidson 履行承诺的一部分:他在 9 月曾经召集美国加密货币和区块链业界人士,以及支持加密货币的议员齐集华盛顿国会山庄,商讨向议会提交监管加密货币和 ICO 的提案内容。有与会者提到,现时的法例相当含糊不明,而且与现实脱节,希望政府当局在规管上能够与时并进。
到了 11 月中,Davidson 提议在州层面和联邦层面,将 ICO 排除于《证券法》之外,并将加密货币定义为“产品”(“products”),希望借此能够让 ICO 和加密货币,免于 SEC 的监管。
美国在规管加密货币方面仍在摸索和倡议阶段,但是部分国家,例如日本和泰国已经具备清晰指引。现时日本已经推出加密货币交易所发牌制度,甚至已着手处理向投资者征收资产增值税的事宜。至于泰国除了推动交易所发牌之外,早前更指合法 ICO 即将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