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中央银行泰国银行(Bank of Thailand, BOT)在 8 月 1 日宣布,容许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子公司,参与加密货币相关的各种商业活动。不过他们的母公司,即银行和金融机构本身就继续受到法例限制,不准参与。
声明提到,泰国现时已经订立了加密货币和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s, ICO)的法律框架,可以放宽早前的禁令。在今年 2 月,BOT 曾指所有金融机构都不可以参与任何类型的加密货币商业活动。
在泰国,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子公司通常都是从事经纪服务、资产管理、保险和人寿保险业务。而各项业务都有其相应的监管机关,例如泰国证券及交易委员会(Thai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和泰国保险监理委员会(Thai Office of Insurance Commission, OIC)等。新例提到,上述子公司在跟随监管机关法规下,都可以接触加密货币业务,例如投资各种货币、以至发行数码代币。
声明指,如果银行和金融机构希望另立新的子公司专注加密货币业务的话,就要以母公司名义向 BOT 申请,以供审视和批核。另外,母公司有责任监察和管理旗下子公司的加密货币业务,对于母公司本身,以及子公司的风险。而且,母公司还需要确保子公司的业务符合和遵从反洗钱(Anti Money Laundering, AML)、打击资助恐怖主义(Combat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 CFT)、资讯科技保安、保护消费者的法规指引。
重申禁止银行直接参与
BOT 现时还未放宽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禁令,声明并再向银行和金融机构列出四大指令。首先,银行和金融机构不可以发行数码代币、不可以协助销售。第二,他们不可以投资数码资产包括“代币和加密货币”。第三,他们不可涉足加密货币业务,包括经营交易所、成为代理等。最后,他们不可以向 SEC 认定的机构投资者或认可投资者,给予任何关于加密货币的投资建议。
BOT 交代原因说,BOT 认为加密货币行业仍然新兴,管理相连的风险并不容易。然而,消费者对于银行和金融机构、以至国家金融体系的信心,则可能会因为银行和金融机构直接持有加密货币而受到影响。
不过,如果上述机构希望发展金融创新或者提升顾客的服务品质,发展加密货币业务,他们可以透过 BOT 的监理沙盒(regulatory sandbox)入纸申请。
ICO 已于 7 月中合法化
七月初,泰国 SEC 曾经发出公布,表示在 7 月 16 日起给予 ICO 合法地位,容许 ICO 的推出。推出 ICO 的公司最低资本额是 500 万泰铢。认购 ICO 的散户,可以透过比特币(BTC)、以太币(ETH)、XRP、比特币现金(BCH)、以太经典(ETC)、恒星币(XLM)和莱特币(LTC)认购,每次认购量不多于 30 万泰铢。半年之间,泰国对于加密货币发展的立场已经愈趋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