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HKEX, HKEX: 0388)日前发表研究报告《金融科技的运用和监管框架》,阐述了金融科技,例如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的原理和应用场景,以及监管探讨的议题。报告认为,可行做法是让创新金融科技项目进行“沙盒”(Sandbox)测试,另外针对不同金融科技领域的特点,将各种创新分类并纳入现有监管框架。
港交所联同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办公室及创新实验室撰写的报告,全文长达 18 页,当中有 8 页牵涉区块链的内容,包括基本原理、三种形式,即“公有链”、“私有链”和“联盟链”、基本特征,以及具体运用案例。
关于区块链的具体应用案例,报告提到区块链技术能够用于证券交易后的结算环节。现时新加坡交易所(SGX)已经研究相关项目。另外,区块链亦能够应用于资产再抵押业务,提高透明度,更容易查看资产的价值、风险和拥有权历史纪录,减低业务风险。还有,区块链技术亦能应用于私募股权市场,例如发行股权电子凭证,以智能合约编写对赌条款,例如一旦初创满足融资条件,私募基金即可执行融资等。
提醒金融科技或放大风险
在探讨监管的部分,报告表示金融科技正在快速改变金融行业的生态格局,“金融创新已经成为不扭转的趋势”,但是相关应用可能会放大金融风险,或令风险以新方式呈现。
报告认为风险在于几个方面,包括金融科技可能强化金融的高杠杆性。此外,金融科技的创新性容易产生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还有,金融科技亦可能出现“黑天鹅”,而行业的领军企业亦有垄断市场以及“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 fail)的情况,威胁金融稳定。
认同“监管沙盒”功用
虽然金融科技创新存在风险,但是报告认同“监管沙盒”能促进金融科技技术,是一项有力工具。获准进入监管沙盒的企业,需要在一定时间和有限范围内测试新产品和服务,而沙盒的入场门槛和监管限制都较宽松。有使用监管沙盒的地方,包括泰国、以色列、香港等等。
报告提及到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在这方面的努力,并指他们在促进区块链技术发展进程中“一直位于世界前列”,而创新项目就包括了监控比特币交易的价格、速度和透明度等等。至于香港的监管沙盒,就包括了证券交易服务、区块链、聊天机器人等金融解决方案。
建议各项创新纳入现有框架
另外,报告指出由于金融科技着重渠道,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本质,所以现有监管原则仍然适用,而参考国际做法就是“将金融科技纳入现有监管框架,而不改变基本的监管原则”。
报告提到,美国纽约金融服务局倾向于将电子货币视作一种资产,英国就将电子货币发行机构,视为支付服务商。另外,大多数国家将电子货币纳入了反洗钱监管体系,例如挪威早前已经新增相关法案。
此外,报告也表示,现有科技如大数据(Big Data)、人工智能等技术,可以建立有效的监管科技机制,例如更有效率完成“认识阁下客户”(KYC)的程序,大数据可以掌握不同企业之间的关系,并留意可能出现的内幕交易。
日前已经完成任期的香港证监会前主席唐家成早前接受《南华早报》访问,亦提到监管加密货币的问题。他认为全面禁止加密货币并不可行,建议引入规管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但是证监会责任在于监管证券和期货,不会插手。也正正因为加密货币有可能不被归类为证券,所以要立法规管交易平台时,都要“小心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