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紐約總檢察長辦公室(New York Attorney General,簡稱 NYAG)對穩定幣發行商和加密貨幣交易所 Bitfinex 的調查中,Tether 已經要求法官給予更大空間動用 Tether 公司的資金。
Tether 自從上月底被 NYAG 指控挪用資金,被法院限制取用資金,禁令至今仍然有效。詳情可參閱相關報導:
- 《紐約總檢察長指控 Tether 與 Bitfinex 非法挪用資產 加密貨幣市場動盪》
- 《Bitfinex 稱 Tether 財務穩健 斥檢察官「惡意斷言」》
- 《Tether 風波未解決 Bitfinex 揚言「必能取回資金」「絕不逃跑」》
- 《Tether 風波持續 律師親證 Tether 儲備僅餘 74% 資金》
- 《Tether 風波:總檢察長續要求 Bitfinex 交代取用 Tether 儲備金細節》
根據本月 13 日提交的新法院信件,各方的律師未能就 Tether 應該如何處理其所持有的內容達成共識。 NYAG 在信中表示希望阻止「任何附屬實體(any affiliated entity)」,其中包括附屬公司、股東觸及Tether 的儲備金和實施 90 天禁令。
另一方面,Bitfinex 的母公司 iFinex 的律師表示希望將禁令減為 45 天並允許贖回 USDT 代幣的「任何附屬實體(any affiliated entity)」不受此禁令限制。但 NYAG 則反對有關提議。
該案件於上個月開始,當時 NYAG 獲得了初步的法院命令,指控 Bitfinex 通過借用 Tether 的儲備金來彌補去年 Bitfinex 失去的 8.5 億美元的損失。 NYAG 指這些公司管理層部分身兼股東,存在疑點。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下令雙方澄清該命令。
iFinex 方的關鍵點是,他們希望能夠使用其穩定幣 USDT 的儲備金,用於投資目的為公司帶來用戶交易費以外的收入。
Bitfinex 的代表律師提出,如果 Tether 只是以現金形式持有儲備金,它們將無法獲得為其運營所需的資金。
Tether 公司利用儲備金賺取利息的合法性爭議
然而,在他們給法院的信中,來自 NYAG 辦公室的律師說,USDT 持有人應該可以將這些代幣在需要的時候換成現金,因為這是 Tether 向市場提出的服務承諾,並補充指他們提議的修改不會限制 Tether 將儲備金存放在合法的能收取利息的銀行帳戶,或類似的現金等價賬戶中。
Tether 爭辯指,NYAG 沒有理據可以剝奪「與 iFinex 有關係」的 USDT 代幣持有者(包括 Tether 員工)贖回 USDT 的能力,而且,NYAG 實際上不是監管機構,沒有這個權力。
NYAG 的律師表示,他們不反對 Tether 員工從公司獲發薪資,但他們希望公司使用 USDT 的收取的交易費來支付而不是儲備金來支付。
雙方提交了擬議的修改提案,其中第 3 項是類似的,但兩方清楚地表明了第 1 和第 2 項中的意見分歧,詳情可參閱此文件。
正在監督此案的法官 Joel M. Cohen 可能會在未來幾天內安排聽證會協調不同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