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指导方针将适用于在美国上市的交易所,以及其他提供加密货币服务并代表客户持有虚拟资产的公司。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周四表示,美国上市公司如果代表其他公司担任加密货币的托管人,应该将这些资产列作负债,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的风险。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这份指引中提出,代表他人保管虚拟资产具备其他资产不会存在的风险。
- 技术风险-在资产保障和市场中急速变化的加密资产方面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风险,其他第三方保护资产的安排并不具备这些风险。
- 法律风险-由于加密资产的独特性质和缺乏法律先例,不利事件(例如欺诈、遗失、盗窃或破产)引起的法庭诉讼中如何处理案件仍存在重大法律争议。
- 监管风险-与许多为第三方保护资产的常见安排相比,为平台用户持有加密资产的监管要求要少得多,又或者实体可能没有遵守到适用的监管规定,这导致他们的投资者风险增加。
SEC 的指引更指出,这些风险会对托管人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正因如此,他们应该披露相关的风险,和按公允价值记算加密资产并列为负债。